今年以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采取“四个一”措施,扎实推进《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该县的贯彻落实。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2017年全县人大工作部署会议上,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机关和各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共80人,原原本本学习《条例》。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尤其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会后要继续抓好《条例》学习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
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今年8月份,该县人大常委会组建六个工作组,由常委会六名副主任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针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为《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按《条例》规定召开会议的情况、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情况以及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巩固情况等。
开展一次专题辅学。10月16日,该县人大常委会以年度周一集中政治学习为契机,组织43名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条例》专题辅导学习,县人大代表人事工委负责人从《条例》的基本情况、总体架构、重点内容作专题辅导学习。
开展一次知识测试。专题辅导学习结束之后,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与会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条例》知识测试,据统计,参加测试人员成绩均达9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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