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健清率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松江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秀福、三级调研员龙昌兴、县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驻松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同志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大路镇、妙隘乡、大坪场镇、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局,对“一法一条例”的落实情况、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水务局、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别就“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客观地指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乡镇和单位对于代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答复,并就整改落实问题做了表态。

龙健清在座谈会上代表执法检查组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各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强调下一步各相关单位一要大范围开展“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水务、环保、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二要大决心整改突出问题,敢于攻坚克难,依法查处水污染防治和松江流域保护中的违法行为,加快补齐城乡截污治污短板,标本兼治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要大毅力规范监管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以高度认真的心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和现场检查频次,确保各涉水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县人民检察院要用足环保公益诉讼权力和法律监督权力,对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以高度专业的能力,推动法律法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