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仕铭所作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坚持人民至上、紧扣强化法律监督、始终加强自身建设,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大美松桃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