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人员进行了宣誓。县委书记陈琪监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主持。
宣誓仪式上,新当选的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冉光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领誓,其他新当选人员紧握右拳,在庄严的国旗和国徽前,郑重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神圣的仪式,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也是宣誓人作出的庄严承诺。(记者 石珍英 谢慧芳 石登杰 马劲松 高风节 戴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