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松桃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3月1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松桃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财经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纲要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精准研判了新发展阶段的机遇与挑战,紧扣“三区一支点”的发展定位和高质量发展主题,明确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符合我县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实施强化比较优势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奋力谱写松桃现代化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