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1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田孟华所作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计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对铜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严格公正司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谱写松桃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