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县图书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光珍、王福荣、高祖顺、龙秀福、冉茂陆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文斌,县人民法院院长田孟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关于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就抓好“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以务实谋篇,统筹推进年度工作要点与立法计划、以法治护航,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以司法赋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实干攻坚,全力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过硬的工作实绩回应全县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