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县图书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光珍、王福荣、麻清馨、高祖顺、龙秀福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听取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有关人事说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吴頔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审议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依规履职,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新任职干部要牢记宪法誓词,坚守为民初心,依法履职、廉洁用权,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各相关单位要抓实抓细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完善各项会务保障,广泛汇集民情民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大会圆满顺利召开,汇聚奋进合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