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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更新时间:2015-07-01 12:51:59     来源:杨艳娇     作者:佚名     关注人数:
    6月29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副主任谢廷扬、宋真道、姜宏、龙文久、吴家永等18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田江、副县长龙正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国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强、县政府办副主任龙孟勇,县人大相关委室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廷扬、龙文久分别主持。
    会议书面传达了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还邀请专家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题讲座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报告。
    会上,唐永明作了重要讲话。唐永明指出,目前已经是6月底,这意味着今年的工作日程已经过半,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他要求,一要充分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增收节支,突出“三保”,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的的快速健康发展;二要建立健全我县水资源保护体系,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保护好水这一人类的生命之源;三要多措并举,加大普法力度,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松桃”建设;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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