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松桃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议室顺利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副主任谢廷扬、宋真道、姜宏、吴家永等15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正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国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强;县人大办、政府办、财政局、组织部以及铜仁市武陵山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
关于松桃县寨炳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融资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支出预算》
的议案;决定免去张武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龙胜和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上,唐永明为龙胜和颁发了任命书,随后龙胜和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