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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助推脱贫攻坚五项行动2016年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7-01-03 09:57:21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佚名     关注人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助推脱贫攻坚五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玉屏侗族自治县助推脱贫攻坚五项行动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7年工作安排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助推脱贫攻坚五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监督问效行动方面
    县人大常委会于3月份对我县开展了关于扶贫开发和精准脱贫专题调研,8月份对我县关于维护稳定、优化环境、服务民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在4月19日召开的县八届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在8月24日召开的县八届人大常委会27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环境、维护稳定、服务民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在联组共推行动方面
    通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代表助推活动,引导代表积极为片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形成良好的村风寨风,建设美丽乡村。2016年共引导县镇人大代表为片区群众办好实事200余件。
    (三)在结对帮扶行动方面
    开展县级领导帮扶贫困村、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户的结对帮扶行动。一是县级领导包村。县人大常委会8名县级领导共联系帮扶17个村,在积极为帮扶村想方设法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经常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定期探望贫困户,为他们献一份计,出一份力,暖一颗心。全年常委会领导共走访慰问贫困户170户,为村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0万余元。二是干部职工帮户。县人大机关9名科级干部共结对帮扶贫困户22户,走访贫困户200余人次,帮助困难群众掌握致富信息、解读惠民政策、鼓舞脱贫士气,帮助困难户解决就医、助学、房屋维护等方面实事30余件。
    (四)在集言献计行动方面
    组织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做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惠农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到群众中去,为地方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建言献策,全年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
    (五)在带头引领行动方面
    一是严格要求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大力支持各地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为群众带好头、树标杆、作示范。二是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和人大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及时为群众解答政策疑惑,引领群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帮助困难群众在思想认识上脱贫。三是带头拓展思路、开阔眼界、创新创业。要求代表在兴办企业、发展产业、创办专业合作社等助推脱贫攻坚上树典型、作表率,企业家代表积极学习先进理念、先进科技、先进管理,带动企业转型升级,树立品牌,不断提高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争当脱贫攻坚的排头兵。       
    二、2017年助推脱贫攻坚五项行动工作安排
    (一)强化脱贫攻坚宣传
    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思想、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报道开展脱贫攻坚的实践经验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脱贫攻坚举措
    确保把脱贫任务具体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完善推进方法,坚持既抓结果、又抓过程,实行月考核、季度通报、年度考核。
    (三)强化扶贫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资金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确保政府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在现有的经济基础资源上整合各类资金用于扶贫项目开发,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用到实处,用好、用活。
    (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引领贫困户脱贫致富。严格驻村干部考核力度,实行贫困村不出列、驻村干部不撤出,贫困户不脱贫、帮扶责任人不脱钩。
    (五)强化脱贫攻坚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的监督导向作用,严格遵循并落实户脱贫、村出列的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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