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共26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常委会副主任姜宏到考场监考。
本次考试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考题范围覆盖面广,除宪法、监督法、组织法、公务员法等主要法律法规外,还涉及《松桃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相关知识。在考试中,参考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细致答题,考场秩序井然有序。考试成绩将作为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重要依据之一。
考试结束后,参考人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实际行动在工作中再交上一份令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