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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到乌罗镇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第一轮立法调研
更新时间:2017-07-18 16:59:5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穆小茶     关注人数:
    松江河是松桃的母亲河,是该县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推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推进<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河流域保护条例>(暂定名)立法工作的意见》安排,7月13日至1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昌兴带队到乌罗开展松江流域保护第一轮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环资工委、林业局、水务局、山地和畜牧局、乌罗镇负责人及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黄河岭人畜饮水水源保护区、寨郎沟、干巴沟等乌罗境内松江流域4条支流,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掌握流域沿 岸的锰矿企业污水排水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水源质量等情况;了解锰矿开采对当地水质的影响,流域内涉及的自然寨数目及人口数。同时,     向当地村民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收到收到村民及代表建议意见93条。
    在调研中,龙昌兴强调,松江流域的整治和保护是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松桃篇章的一项重要工作,县直各部门和松江流域流经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配合做好《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根据调研所了解的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立法工作组要坚持为民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做到严格保护,促进有序发展、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确保条例务实管用,保证松江河这条“母亲河”生态良好,清水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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