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至13日在县城举行,会期四天。本次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6、听取和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审查、批准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财政预算;
7、选举工作;
8、对“一府两院”进行满意度测评;
9、征求《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意见;
10、其他。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