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结合自治县发展要求和实际,切实做好民族立法工作,努力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松桃建设。
二、主要工作内容
2018年松桃苗族自治县的主要立法任务有四项,分别是完成《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力争提请十六届三次人代会审议通过;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保护条例》制定前期调研;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前期调研;启动《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条例》废止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月份
《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书面征求意见。
2月份
形成《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法规草案正式文本、起草说明、立法依据对照表、参阅材料及对各方意见吸纳情况。
3月份
《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报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4月份
结合《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中存在的争议焦点和重大问题,外出学习先进立法经验,形成考察报告。
5月份
结合《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中存在的争议焦点和重大问题, 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提出解决办法。
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保护条例》制定前期调研。
6月份
形成《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法规草案二审文本、立法依据对照表、参阅材料及对各方意见吸纳情况。
7月份
《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报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8月份
《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报请省人大民宗委和法工委论证。
启动《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条例》废止工作。
9月份
配合省人大民宗委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论证工作。
10月份
形成《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法规草案三审文本、立法依据对照表、参阅材料及对各方意见吸纳情况。
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前期调研。
11月份
《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报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
12月份及以后
《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报请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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