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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明: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18-03-22 15:43:1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trd     关注人数:
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唐永明
(2018年3月21日)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工作情况、2017年县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松江流域保护条例(初审稿)》;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农牧科技局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对城管局等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决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报告。会后,请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落实。下面,围绕这次会议的议题及当前的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履职、狠抓落实,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实效
这次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下一步重点就是要狠抓工作落实。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室、各乡镇(街道)人大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脚踏实地、锲而不舍、只争朝夕的抓好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要重视抓落实。年度工作要点一经审议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要将其作为常委会全年行使职权的总议程,从工作秩序上确保其在全年工作中的支配地位。常委会各委室应当自觉维护常委会工作要点的法定地位,把自身的工作置于常委会总体工作之下,纳入常委会全盘工作之中,围绕落实常委会工作要点发挥作用。二是要敢于抓落实。县级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进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要坚决摒弃怕麻烦、怕影响关系的思想,要敢于动真格、敢于说真话、敢于讲实情,牢固树立“抓监督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通过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来推动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第三,要善于抓落实。无论哪个部门被监督,都会感到有压力,甚至感觉“如芒在背”。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工作的开展就得既讲原则,又讲方法。要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抓监督,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来监督,围绕老百姓反映的难点问题进行监督,让被监督对象明白,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他们的工作,从而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第四,要配合抓落实。人大职能的发挥,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新的一年,要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联系,密切配合,在营造合力干事氛围上形成共识,完善彼此间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的良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绿色引领、组拳发力,促进生态环境焕发新面貌
为全面了解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本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大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扎实有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针对分组审议时大家提出的农村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等问题,希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让老百姓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监督环保,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二是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处理是本次会议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当前我县部分乡镇、村处理垃圾还是依赖于“污水基本靠晒、垃圾基本靠烧”的最原始办法,同时由于收运成本高,很多地方的垃圾得不到及时转运,导致垃圾池周围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蚊蝇乱飞,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县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多方聚集资金,合理高效地对农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加快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着力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处理网络。对于垃圾处理设施,可以放开投资渠道,引导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三是加强水污染治理。要以今年市人大开展《锦江流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开展《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锦江河流域、松江流域保护工作,狠抓污染源头治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流域沿线乡镇污水、垃圾和河道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四是加快整改落实。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市督察组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按照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实化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五是健全监督机制。要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要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依法参与环境监督,建立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三、多措并举、加强管理,推动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对深化我国城镇住房改革、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工作,公积金业务指标年年提升,缴纳职工的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有力促进了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希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对于本次会议听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报告,大家普遍反映很好,但不少同志也表示此前对住房公积金工作关注不够,对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明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单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享受公积金政策是职工应有的权力,提高全社会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率和支持率。二是协调各方,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覆盖面。要加强公积金中心、工会、税务、人社、金融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扩面、建缴、放贷的准确性。要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逐步扩大我县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覆盖面。三是规范管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公平。要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跟踪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稳步推进非公企业建制工作,力争让更多住房困难的弱势群体早日踏入住房公积金惠民“门槛”,切实做好已建制人员“控高提低”工作。要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措施,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切实解决“时代天街”项目逾期未交房问题。要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少缴或欠缴公积金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防范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针对当前财政匹配资金未实现按月拨付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管理,对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月据实拨付财政匹配部分住房公积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同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全程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强化措施,促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实现新进展
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任务重、责任大,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1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审判质效、贯彻司法为民、增强司法公信力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还存在着案多人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基础需要夯实、审判机制有待深化、司法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希望县人民法院: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设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集中宣传推进司法公开的各项有效措施,使人民群众从阳光司法中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同时,加强形象树立、典型引领和正面推介,走进社区、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典型案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在不断强化法律权威、浓厚法律氛围的过程中激活整个社会的法治力量。二要加强审判力量,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要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适当引进优秀法官,加强后备力量的储备,优化队伍结构,优化队伍结构,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和审判机制良性运转。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公道正派、履职积极的人员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之中,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要建立完善民商事审判工作大数据系统,继续推广微信庭审,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加强整体协同,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要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加大对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处罚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与县、乡党委、政府的联系,争取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实现执行信息的网络运行和监控,建立社会整体联动的执行威慑机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案件审理水平。针对商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和队伍现状,要持续性、系统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新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的分析研讨以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审判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司法调解的能力;要继续发挥老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年轻法官在审判能力、审判技巧方面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法官公正廉洁审判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此外,为配合和支持县委“重大工作承诺”举措,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报告,年末还将听取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的又一次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通过“一年两问”(年初问计划、年底问结果),推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认真履职,转变工作作风。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也应正确对待人大监督、接受人大监督,深刻认识这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具体体现,要从建设政治文明的高度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树立起“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接受监督理念,同时,通过人大监督,要认真对本部门整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正立于决战脱贫攻坚的滚滚浪潮之上,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责任召唤,民情召唤。让我们更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万众一心、感恩奋进,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建设富庶、文明、绿色、幸福新松桃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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