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免去:
李春波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盘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龙方恩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春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孟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谌 尧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普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李春波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代 意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龙方恩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春雨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普觉人民法庭庭长;
麻心月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盘信人民法庭庭长;
冯 叶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孟溪人民法庭庭长;
廖卫平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麻建英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龙寄兴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